鑲藍旗,鑲藍旗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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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鑲藍旗的介紹

鑲藍旗,今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東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為藍色鑲紅而得名,鑲藍旗是下五旗,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tǒng)。清末時規(guī)模達到了下轄八十七個整佐領又一個半分領,兵丁2.7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5萬人。

鑲藍旗的介紹

2,正黃旗正藍旗正紅旗正白旗鑲黃旗鑲藍旗鑲紅旗鑲白旗之間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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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黃旗正藍旗正紅旗正白旗鑲黃旗鑲藍旗鑲紅旗鑲白旗之間的區(qū)別

3,滿族鑲藍旗 都有哪些姓氏

顏札氏、伊爾庫勒氏、宜特墨氏、裕瑚魯氏、伊拉理氏、俞爾庫勒氏、佑祜魯氏、揚佳氏、葉庫理氏、葉赫勒氏、葉赫氏、顏濟理氏、虞佳氏、伊庫魯氏、殷佳氏、攸絡庫氏、伊拉齊氏、玉克墨氏、伊喇氏、伊穆氏、伊勒爾濟氏、猶格理氏、玉爾庫氏、雅佳氏、葉祿氏、伊爾穆氏、玉圖墨氏、伊穆圖氏、玉魯氏、楊額理氏、雅爾薩喇氏、伊蘇氏、楊那氏、俞庫勒氏、猶格氏、姚佳氏、顏珠氏、伊博氏、葉墨勒氏、岳察氏、岳諾特氏、伊圖默氏、葉何氏、雅蘇氏、禹爾氏、伊爾佳氏、陽吉氏、尹齋氏、岳羅親氏、葉古祿特氏、揚藹氏、伊札爾氏、朱爾奇氏、卓顯氏、彰札爾氏、札拉爾氏、卓特氏、張佳氏、肇佳氏、札哈蘇親氏、兆巴爾氏、珠佳氏、札哈拉氏、章圖理氏、鐘吉氏、卓爾和親氏、札穆爾氏、札魯特氏、章穆氏、卓啟斯氏、札穆雅氏、卓爾特氏、札賴氏、卓多穆氏、珠爾吉特鄂謨克氏、兆絡特氏、鄭訥魯特氏、兆達爾干氏、札穆懇氏

滿族鑲藍旗 都有哪些姓氏

4,鑲藍旗為什么地位最低

鑲藍旗地位最低的原因:鑲藍旗的地位比較低,主要有兩個重要原因。第一個原因是鑲藍旗的實力比較弱,在兩次皇位爭奪中都不是主角,兩紅旗的實力雖然也不強,但是兩紅旗都控制在代善一個人的手中,加起來的實力并不弱。鑲藍旗旗主不是努爾哈赤的后人,鑲藍旗最初由努爾哈赤的弟弟控制,后來由努爾哈赤的侄子阿敏控制,最后又被阿敏的兄弟濟爾哈朗控制。八旗的其他幾個旗主都是努爾哈赤的后人,鑲藍旗的旗主是努爾哈赤弟弟的后人,血緣關系上的親疏是鑲藍旗旗主座次最低的主要原因。實際上在雍正時期,八旗旗主的地位已經大不如前,只有名義上比較尊貴,因此旗主們的地位高低,對于旗主們身份地位的影響非常小。著名人物肅順肅順(1816-1861),清末滿洲鑲藍旗人,宗室貴族,愛新覺羅氏,字雨亭,鄭獻親王濟爾哈朗七世孫,鄭慎親王烏爾恭阿子。歷任御前大臣、總管內務府大臣、戶部尚書、協(xié)辦大學士等職。深為咸豐帝信用,與其兄鄭親王端華及怡親王載垣相互倚重,煊赫一時。侯寶林侯寶林(1917年11月29日-1993年2月4日),中國相聲第六代演員,滿族,滿洲鑲藍旗人,先學演京劇,后改說相聲。1940年起,與郭啟儒搭檔,合演對口相聲。侯寶林是極負盛名的表演藝術家,注重相聲的理論研究,著有《相聲溯源》、《相聲藝術論集》等,被譽為相聲界的一代宗師。

5,古代鑲藍旗和鑲白旗的那個地位高

鑲白旗地位高。八旗的排序:正黃,鑲黃,正白,正藍,鑲白,正紅,鑲紅,鑲藍。從上所述,正黃旗并不是努爾哈赤親統(tǒng)的部隊。努爾哈赤在統(tǒng)一女真各部的戰(zhàn)爭中,取得節(jié)節(jié)勝利。隨著勢力擴大,人口增多,他于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四十三年,努爾哈赤為適應滿族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在原有牛錄制的基礎上,創(chuàng)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鑲,俗寫亦作廂)。旗幟除四正色旗外,黃、白、藍均鑲以紅,紅鑲以白。把后金管轄下的所有人都編在旗內。其制規(guī)定:每300人為1牛錄,設牛錄額真1人;5 牛錄為1甲喇,設甲喇額真1人;5甲喇為1固山,設固山額真1人。據(jù)史籍記載,當時編有滿洲牛錄308個,蒙古牛錄76個,漢軍牛錄16個,共400個。此時所編設的八旗,即后來的滿洲八旗。清太宗時,又建立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旗制與八旗滿洲同。八旗由皇帝、諸王、貝勒控制(皇帝直接控制上三旗,即正黃旗、鑲黃旗、正藍旗(順治前)或正白旗(順治時期及后期),間接控制其他五旗),旗制終清未改。擴展資料:八旗成員結構: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礎上,入關前沒有兵餉規(guī)定。天聰四年皇太極說:“我國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zhàn)二事,未嘗偏廢?!碑敃r,興京(今遼寧新賓)內城居宗室勛戚,外城居宿衛(wèi)親兵萬余。此外遠近十余萬戶,散處遼河東西,無事耕獵,有事征調,征調時所發(fā)行糧也很有限。清統(tǒng)治全國以后,八旗兵餉的主要形式是坐糧,包括錢、糧兩部分,從征時發(fā)給部分行糧。八旗兵丁按其兵種可分為親軍、前鋒、護軍、領催、馬甲、步兵、炮甲、養(yǎng)育兵、匠役等,其兵餉的數(shù)量亦有所差別,且時有增損。清軍入關,滿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區(qū),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閑散人口的生活,從順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進行了三次大規(guī)模的圈地運動(見圈地令),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萬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畝。八旗兵丁的份地為五晌(一晌約六畝),終清沒有大的變化。兵丁份地大多數(shù)靠本人帶同家屬從事耕種,后迫于生計被典押出去。清初規(guī)定旗民不交產,幾經反復,直到光緒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滿洲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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