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請問白酒銷售復合計稅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的稅金要相加嗎
- 2,什么是消費稅的復合計稅為什么在稅法的立法中要采取復合計稅
- 3,復合計稅下為何要先加入從量稅額再除1稅率呢為何不是
- 4,子公司生產(chǎn)的基酒母公司采購以后消費稅如何核算
- 5,為什么是這樣算的6010001000500051000020020 那個60
- 6,白酒消費稅為什么要乘以2000
- 7,請問白酒銷售復合計稅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的稅金要相加嗎
- 8,白酒消費稅為什么要乘以2000
- 9,關于白酒消費稅的一些問題
- 10,白酒消費稅計算方法
- 11,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最后那里的數(shù)量有時是12或3是什么意思
- 12,生產(chǎn)銷售白酒取得的包裝物押金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的為什么
- 13,復合計稅的什么是復合計稅
1,請問白酒銷售復合計稅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的稅金要相加嗎
白酒是從量和從價復合計稅
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相加總額為消費稅應納稅額
2,什么是消費稅的復合計稅為什么在稅法的立法中要采取復合計稅
消費稅的復合計稅是指同一種消費品既有比例稅率又有定額稅率的一種計稅方法。如白酒既要按20%的比例稅率計算,同時還要按0.5元/斤的定額稅率計算,然后把兩部分稅額相加得出白酒應納稅額。在稅法中采取復合計稅主要是為了更好地調節(jié)消費,發(fā)揮稅收的經(jīng)濟杠桿作用。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3,復合計稅下為何要先加入從量稅額再除1稅率呢為何不是
按照調整后的酒類產(chǎn)品消費稅政策規(guī)定的計稅辦法,對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而消費稅是屬于價內稅,所以在計算組成計稅價格的時候必須把從量定額征收的消費稅部分作為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分母。
同問。。。
4,子公司生產(chǎn)的基酒母公司采購以后消費稅如何核算
咨詢記錄 · 回答于2021-10-18
子公司生產(chǎn)的基酒母公司采購以后消費稅如何核算
白酒是復合計稅,既要從量征收,也要從價征收。白酒按一斤5毛錢征收消費稅,你這題是8噸換算下就是8*2000*0.5由于收購的是免稅農(nóng)產(chǎn)品,需要計算抵扣進項稅,進項稅部分不是采購成本,所以需要剔除60000*(1-13%)就是剔除進項稅由于是委托加工,加工費和代墊輔料都應計入計算消費稅,后面除號就是消費稅計算公式了
5,為什么是這樣算的6010001000500051000020020 那個60
白酒的消費稅是復合計稅,20%的從價計稅加0.5元每五百克的從量稅。60*1000*1000其實就是把60噸換算為以克為計量單位的重量(1噸=1000kg,1kg=1000g),然后再/500,最終算出60噸中有多少個500克,再*0.5計算出從量稅應交消費稅多少元,最后/10000是把單位元換算成萬元。
6,白酒消費稅為什么要乘以2000
白酒消費稅要乘以2000,是因為白酒1噸是2000斤。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每斤,比例稅率為20%。20%的從價稅率不變,改變白酒征收的稅基,最終上交的稅額要增加一倍。溢價達到400%以上由國稅審批,溢價200%以上則由當?shù)厥悓徟!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7,請問白酒銷售復合計稅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的稅金要相加嗎
白酒銷售復合計稅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的稅金要相加的。復合計稅 (卷煙、白酒):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 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例】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1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4000斤,取得銷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稅)。已知糧食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5%。該酒廠4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元。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4040÷(1+17%)×25%+4000×0.5 = 5000(元)
從量計稅和從價計稅相加總額為消費稅應納稅額
8,白酒消費稅為什么要乘以2000
白酒消費稅要乘以2000,是因為白酒1噸是2000斤。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每斤,比例稅率為20%。20%的從價稅率不變,改變白酒征收的稅基,最終上交的稅額要增加一倍。溢價達到400%以上由國稅審批,溢價200%以上則由當?shù)厥悓徟??!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9,關于白酒消費稅的一些問題
3)購進一批碳素材料、鈦合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50萬元、增值稅稅款25.5萬元,委托丙企業(yè)將其加工成高爾夫球桿,支付加工費用30萬元、增值稅稅款5.1萬元。主管稅務機關在11月初對甲企業(yè)進行稅務檢查時發(fā)現(xiàn),乙企業(yè)已經(jīng)履行了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丙企業(yè)f未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由于丙企業(yè)未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所以 甲企業(yè)銷售高爾夫球桿要交消費稅。如丙企業(yè)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則甲企業(yè)銷售高爾夫球桿不用再交消費稅。
1、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2、收回瓶裝再出售的還要交消費稅,但是委托加工時交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最終要交的消費稅應該是按80000算,當然還要按每斤0.5元算。
10,白酒消費稅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白酒消費稅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有不一樣的計算方法:1.委托加工產(chǎn)品,2、國外進口商品,3、核定計稅價格,4、成套產(chǎn)品銷售,5、產(chǎn)品視同銷售,【法律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附件《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 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標準如下:(一)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二)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jù)生產(chǎn)規(guī)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chǎn)規(guī)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yè)生產(chǎn)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溫馨提示】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11,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最后那里的數(shù)量有時是12或3是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原始公式公式:不含稅價*20% + 斤數(shù)*0.5很多時候,題目都用“噸”的;而且很多時候題目的銷售額用“萬”元作為單位。第一,要將噸位換算第二,要將萬位換算你寫的351÷(1+17%)×20%+30× 2 ×0.5=90(萬元)第一,肯定是用了萬位,所以要換算成萬位第二,肯定是用了噸位,所以有個《2》出現(xiàn)。第三,肯定是300噸,因為換算成萬位的時候,應該是0.2,但式子中是2,所以300就成了30你看看以下?lián)Q算:1噸=1000 000 克500克=1斤所以,1噸=1000 000/500 = 2000 斤也所以,后面的數(shù)字是個過程:300*2000*0.5/10000 = 300*0.2*0.5 = 30*2*0.5那個10000是換算成萬元,跟前面對稱至于你說的1和3,估計每瓶1斤,賣出了1瓶或3瓶什么的??傊丛脊剑缓髶Q算噸位和萬位就OK了。
消費稅中只有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稅的方法。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比例稅率。白酒的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1元/公斤(1000元/噸)9月份消費稅=1500*20%+50*0.1=300+5=305萬元
12,生產(chǎn)銷售白酒取得的包裝物押金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的為什么
包裝物租金是屬于價外費用,所以也是需要價稅分離計入銷售額的。企業(yè)生產(chǎn)銷售白酒取得的款項中,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的有A.優(yōu)質費, B.包裝物租金, C.品牌使用費,D.包裝物押金。上述費用均屬于價外費用,要并入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法律分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消費稅的繳納采用復合計稅辦法,即“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不管何種情況下從量計征的“銷售數(shù)量”的確定比較簡單,但“銷售額”的確定卻比較復雜,實務中較難把握。白酒生產(chǎn)涉及自產(chǎn)自銷、自產(chǎn)自用、委托加工、進口、視同銷售、成套銷售等多種業(yè)務類型。針對各種不同業(yè)務情況其計稅價格也有一般銷售價格、加權平均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最高銷售價格、核定銷售價格以及捆綁銷售價格等多種不同的計稅價格確定方法。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在自產(chǎn)自銷白酒的情況下,計稅價格通常為一般市場銷售價格,亦是增值稅的計稅依據(jù)。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在自產(chǎn)自用、委托加工白酒的情況下,計稅價格首先按照同類白酒的銷售價格確定,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shù)量加權平均計算。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mào)易港法》 第二十七條 按照稅種結構簡單科學、稅制要素充分優(yōu)化、稅負水平明顯降低、收入歸屬清晰、財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則,結合國家稅制改革方向,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貿(mào)易港稅制體系。全島封關運作時,將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稅費進行簡并,在貨物和服務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銷售稅;全島封關運作后,進一步簡化稅制。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海南省及時提出簡化稅制的具體方案。
13,復合計稅的什么是復合計稅
比如消費稅中;從價稅是化妝品是按15%,是根據(jù)化妝品的價格征稅;而黃酒是從量征稅,即每噸黃酒交240元消費稅;而糧食白酒是既實行從價稅-稅率20%,又實行從量稅-每斤0.5元,所以叫復合計稅.復合計稅有哪些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采取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其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還有比如錄像機、放像機、數(shù)字相機、攝錄一體機也是按復合稅方法
比如消費稅中;從價稅是化妝品是按30%,是根據(jù)化妝品的價格征稅;而黃酒是從量征稅,即每噸黃酒交240元消費稅;而糧食白酒是既實行從價稅-稅率20%,又實行從量稅-每斤0.5元,所以叫復合計稅.
“復合計稅”:既根據(jù)征稅對象的實物量又根據(jù)其價值量征稅。即,從價定律和從量定額復合征收。以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為該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額。(我國目前只對卷煙和白酒采用復合計稅方法。)“復合計稅”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計稅依據(jù)分為從量計征、從價計征、復合計征三種類型,而按照計稅依據(jù)的不同,把稅收劃分為從量稅、從價稅和復合稅。(1)從量計征:以征稅對象的自然實物量作為計稅依據(jù),該項實物量以稅法規(guī)定的計量標準(重量、體積、面積等)計算。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2)從價計征:以征稅對象的價值量作為計稅依據(jù),其價值量為自然實物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3)復合計征:既根據(jù)征稅對象的實物量又根據(jù)其價值量征稅。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