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計稅的白酒是什么白酒,下列貨物中采用復合計稅辦法征收消費稅的有 A糧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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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貨物中采用復合計稅辦法征收消費稅的有 A糧食白酒

搜一下:下列貨物中,采用復合計稅辦法,征收消費稅的有( )。 A.糧食白酒 B.薯類白酒 C.啤酒 D.卷煙
A.糧食白酒 B.薯類白酒 D.卷煙

下列貨物中采用復合計稅辦法征收消費稅的有  A糧食白酒

2,多選現(xiàn)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采用復合計征方法的有A白酒B酒

現(xiàn)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采用復合計征方法的有(C黃酒、D啤酒)C黃酒、D啤酒——即從價征收、又從量征收。
你好!采用復合計稅是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計稅方法,答案是A白酒,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多選現(xiàn)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采用復合計征方法的有A白酒B酒

4,消費稅復合計稅問題

第一個乘以0.8是因為40000*0.8才能算出0.8噸的成本價32000.注意廣告樣品使用0.8噸?。?!第二個和第三個0.8是計算定額稅的0.8噸。
改得好快!呵呵 消費稅復合計稅的應納稅額=應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目前既采取從價定率征收又采取從量定額征收

5,復合計稅有哪些

復合計稅的有卷煙、白酒。復合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從價定率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從量定額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適用稅目:啤酒、黃酒、成品油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的,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采取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其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關稅,城建稅都是

6,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最后那里的數(shù)量有時是12或3是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原始公式公式:不含稅價*20% + 斤數(shù)*0.5很多時候,題目都用“噸”的;而且很多時候題目的銷售額用“萬”元作為單位。第一,要將噸位換算第二,要將萬位換算你寫的351÷(1+17%)×20%+30× 2 ×0.5=90(萬元)第一,肯定是用了萬位,所以要換算成萬位第二,肯定是用了噸位,所以有個《2》出現(xiàn)。第三,肯定是300噸,因為換算成萬位的時候,應該是0.2,但式子中是2,所以300就成了30你看看以下?lián)Q算:1噸=1000 000 克500克=1斤所以,1噸=1000 000/500 = 2000 斤也所以,后面的數(shù)字是個過程:300*2000*0.5/10000 = 300*0.2*0.5 = 30*2*0.5那個10000是換算成萬元,跟前面對稱至于你說的1和3,估計每瓶1斤,賣出了1瓶或3瓶什么的??傊丛脊?,然后換算噸位和萬位就OK了。
消費稅中只有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稅的方法。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比例稅率。白酒的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1元/公斤(1000元/噸)9月份消費稅=1500*20%+50*0.1=300+5=305萬元

7,復合計稅的什么是復合計稅

比如消費稅中;從價稅是化妝品是按15%,是根據化妝品的價格征稅;而黃酒是從量征稅,即每噸黃酒交240元消費稅;而糧食白酒是既實行從價稅-稅率20%,又實行從量稅-每斤0.5元,所以叫復合計稅.復合計稅有哪些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采取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其計稅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還有比如錄像機、放像機、數(shù)字相機、攝錄一體機也是按復合稅方法
比如消費稅中;從價稅是化妝品是按30%,是根據化妝品的價格征稅;而黃酒是從量征稅,即每噸黃酒交240元消費稅;而糧食白酒是既實行從價稅-稅率20%,又實行從量稅-每斤0.5元,所以叫復合計稅.
“復合計稅”:既根據征稅對象的實物量又根據其價值量征稅。即,從價定律和從量定額復合征收。以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為該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額。(我國目前只對卷煙和白酒采用復合計稅方法。)“復合計稅”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計稅依據分為從量計征、從價計征、復合計征三種類型,而按照計稅依據的不同,把稅收劃分為從量稅、從價稅和復合稅。(1)從量計征:以征稅對象的自然實物量作為計稅依據,該項實物量以稅法規(guī)定的計量標準(重量、體積、面積等)計算。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2)從價計征:以征稅對象的價值量作為計稅依據,其價值量為自然實物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3)復合計征:既根據征稅對象的實物量又根據其價值量征稅。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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