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順天鄉(xiāng)酒業(yè)有限公司,順天鄉(xiāng)大學研究生申請條件

1,順天鄉(xiāng)大學研究生申請條件

申請者須具有二等上榮譽學士學位或與此相對應的良好成績通常情況下,申請者須具有二等上榮譽學士學位或與此相對應的良好成績。國內大學的畢業(yè)生須憑大學期間的全部年級成績申請。國內985,211工程大學以及“雙一流”大學等的本科畢業(yè)生,其大學期間全部年級的平均分要求在80分以上;其余院校的本科畢業(yè)生平均分要求在85分以上。一般最低要求如下:雅思成績?yōu)?.5分,寫作部分不低于6.0分;PTE成績?yōu)?1寫作部分不低于65。

順天鄉(xiāng)大學研究生申請條件

2,希望在順天鄉(xiāng)大學留學的前輩們能幫我解答這些疑問

我下半年就會去順天鄉(xiāng),也詢問過去過的同學,多少了解一些情況。1 順天鄉(xiāng)是韓國有名的低學費學校,貌似2萬多一年,還有獎學金什么的,4萬人民幣可能有點緊張,但也相差應該不會太大。2 生活費主要就是飯錢,你會發(fā)現(xiàn)在韓國什么都貴,除了吃飯和生活實在必需,什么都不敢買的。一般說起來不做飯吃食堂和外面,最節(jié)省2000rmb左右,自己做1000多。反正最節(jié)省的一個月生活費1500左右,一般2000是正常(很節(jié)省的情況下)3 半年開始打工可能差不多,反正就是一些體力勞動,一般1小時3000-4000韓元,3000的居多,大概就是3小時80塊人民幣的水平,不能算高啊~4 順天鄉(xiāng)坐巴士去首爾大概1小時多或者更多,快車貴慢車便宜自己選擇吧,總的來說還是比較近的5 方言不嚴重,因為離首爾還是挺近的6 對中國人的歧視比較嚴重,學校里中國人非常之多,而且宿舍基本就是一個樓里,一起上課,可能你的生活圈子很大程度上還是和中國人在一起。韓國人不是很友好,有時你和他們交流簡單的韓語他們會說 什么?什么? 裝作聽不懂的樣子顯示你說的差,他們覺得中國人又窮又臟,其實大多數(shù)人對中國都不是很了解。在打工的地方也是這樣,同樣情況他們會認為是中國人的錯,這不是絕對的情況,也可能會遇到好的朋友,說得只是幾率的問題。7 如果打工很多,說不定可以掙出全部學費。但同樣后兩年學業(yè)可能很重,在打工和上學之間好好衡量下吧8 3月應該就不用帶很厚的衣服了,因為暑假還要回家吧,所以比較薄的冬裝,春裝,夏裝為主,能帶的就自己帶,韓國衣服也著實不便宜。希望在那有機會見哈 我先去探探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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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順天鄉(xiāng)試

明清時代科舉制省一級(包括京師順天府) 的考試。明洪武十五年(1384)規(guī)定了“三年大比”制度,每隔三年,舉行一整套自下而上的考試步驟。以便承襲下來,并逐步予以完善,直至清末。鄉(xiāng)試每逢子、午、卯、酉年舉行,是為正科。若遇慶典,有時加科,是為恩科。鄉(xiāng)試在秋天舉行,故又稱秋試或秋闈。順天府的鄉(xiāng)試在內城東南方的貢院舉行,凡順天、直隸(今河北?。?、關外各府、州、縣學的生員與貢生,經過上一年由學政主持的科考以及本年舉行的“錄遺試”、“大收試”合格者,與儒子未試者、官之未入流者經有司舉薦,均可參加鄉(xiāng)試。主持鄉(xiāng)試的正副主考官以京堂官經過考選而由政府特派。此外還有監(jiān)臨官、提調官、監(jiān)視官、收掌官、同考官等。同考官中文優(yōu)學長的,派充內簾,負責分房閱卷;文字較差的,派充外簾,司受卷、對讀、謄錄、彌封等職。考試分三場舉行,三日一場。八月初九為第一場,試以《論語》文一、《大學》或《中庸》文一、《孟子》文一以及五言八韻詩一; 十二日為第二場, 試以《易》、《書》、《詩》、《禮記》、《春秋》五經文各一;十五日為第三場,試以策問五道。三場都是先一日入場。應試者的試卷用墨筆書寫,稱“墨卷”。作成后,呈交受卷官,隨即彌封編號,然后交給謄錄所用朱筆抄錄,稱作“朱卷”,校對無誤后方送同考官閱看。“朱卷”經各號房同考官閱后,選其佳卷,隨時向正副主考官呈薦。主考官決定取中之卷,再對號啟封,各書姓名于朱、墨卷上,然后依照應錄取名額及前后名次序,正式發(fā)榜,取中者即為本科中式舉人。錄取名額,因省因年而異,順天的鄉(xiāng)試取中者往往有一二百名。凡考中的舉人,均應謁見薦卷的房師及主考的座師,自稱門生,拜主考為座主,得領水陸牌坊銀二十兩。

什么是順天鄉(xiāng)試

4,古代科舉考試舉行多少年一次

科舉制 隋唐之際新興起來的一種選拔官吏的制度。魏晉以后,封建政權利用九品中正制品第人才,錄用官員,清要官職被門閥世族壟斷。南北朝時期,寒門庶族政治勢力逐漸擴大。北周時,“選無清濁”。隋朝建立后,九品中正制廢弛,但以秀才、明經等科課試選士的做法仍沿襲下來,隋煬帝楊廣又置進士科,科舉制逐漸形成,并在唐代獲得進一步發(fā)展。這一制度,被唐以后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襲,并為古代朝鮮和越南所仿效。科舉制在清朝末期被廢止。 唐 唐初歷高祖、太宗、高宗、武后各朝,科舉制日益趨于完整。唐制取士分制科和常科。制科由皇帝特旨召試,以待“非常之才”。制科主要試對策,科目繁多,比較常見的有直言極諫、賢良方正、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應制科對策及第,高者授以美官,其次僅予出身?,F(xiàn)任官吏也可應制科,而且可以一再應試。??频目泼行悴?、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此外,唐玄宗時還一度置道舉(試《老子道德經》、《莊子》),還有童子(限十歲以下)舉等。??埔悦鹘?、進士二科最為重要;玄宗以后,進士科占突出的地位。唐中葉以后,官僚雖位極人臣,如果不是進士科出身,“終不為美”。因為這種新的選舉制度是分科舉人,故名之為科舉制。與九品中正制相比,科舉制的特點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員,它的產生為寒門庶族地主開辟了仕途。 ■ 除間或因事停舉外,唐代一般每年都設科取士。報考的人來自各級學館者,稱生徒,由學館薦舉學成者,送尚書省參加考試;未入學館而直接來自州縣者,稱鄉(xiāng)貢,他們首先自己在州縣報名,經州縣考試及格后,舉送到尚書省參加禮部(開元二十四年以前則為吏部)主持的考試(亦稱省試)。 明經科主要試帖經,即擇所習之經掩其兩端,中間僅露一行,用紙?zhí)谘谄渲胁糠肿志?,以測試應考者記誦經書的能力。此科主要試記誦,易于應付,三十歲考中的人已經被看作“老明經”了,因此地位不如進士科。隋朝的進士科僅試策,唐太宗時曾加試經、史,唐高宗末又加試帖經、雜文。雜文最初是指箴、銘、論、表之類,天寶年間始專試詩賦,并作為錄取的主要標準。每年應舉者少則八九百人,多則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過十余人以至三十人左右??荚嚪稚?、中、下三等,中等以上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于舉子多而錄取名額少,終身不第的居大多數(shù)。因為考中進士非常難,一旦登第就聞名士林,所以進士及第被社會稱作“成名”,亦比作“登龍門”,意味著可以在仕途上飛黃騰達。 明法科試律令,明算科試《九章》、《夏侯陽》、《周髀》等數(shù)學著作,明書科試《說文》、《字林》等字書,這三科是選擇專門人才,錄取后只在和專業(yè)有關的機構任職。唐代應考秀才科者極少,及第者屈指可數(shù)。 唐代科舉考試并不糊名。應考者姓名對主司是公開的。進士科的應試者,多在禮部試之前,把自己的文學作品編錄成卷軸,投獻給主考官及有地位的人物,以表現(xiàn)自己,并爭取有力者的推薦。唐初以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貢舉。貞觀以后,則由考功員外郎主持。開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員外郎李昂為舉人所責罵,玄宗以員外郎位望較輕,遂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科考,以后成為定制。也有由其他官員來作主考官的,稱為“知貢舉”。及第進士稱主考官為“座主”,自稱“門生”,同時及第的進士稱“同年”,進士彼此互稱“先輩”。禮部試一般是正月考試,二月放榜。開元中,禮部考試畢送中書門下詳覆,但詳覆有時于放榜之前進行,有時于放榜之后進行。放榜之前禮部將錄取名單進呈宰相征求意見,稱“呈榜”,宰相如不同意,可以改動。詳覆之制屢興屢廢。若遇科場生事,皇帝即令覆試。錄取者覆試不中,主考官往往因此被貶官。 貢士如科舉考試通過,僅取得進士及第或明經及第的出身,尚不能正式入仕。只有再通過吏部銓試,才能釋褐除官。故吏部試亦稱“釋褐試”。吏部銓選主要以身、言、書、判選人。身指體貌豐偉,言指言辭辯正,書指書法遒美,判指文理優(yōu)長。四事皆可,則先以德行??;德行一樣,則先取才能。 武則天執(zhí)政時期,曾進行殿試,并創(chuàng)立武舉;吏部試一度糊名。武舉之制始于長安二年(702)。州縣以下習藝者每歲如明經、進士之法選送于兵部,進行課試。所試科目有: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等;又有馬槍、翹關、負重、身材之選。上述各科考試通過,兵部即可除官給祿,不必如文官須再經過吏部試才能釋褐任職。唐代武舉亦為常選,但遠不如進士、明經等科重要。 隋朝和唐朝前期初行科舉制時,曾經起了抑制門閥、獎拔寒庶的進步作用;但同時也導致舉子趨附奔競的風氣,這種風氣隨著全國吏制的普遍趨向敗壞而日益嚴重。甚至發(fā)生過漏泄考題、冒名頂替的科場舞弊現(xiàn)象。尤其嚴重的是座主、門生、同年相互援引,結為朋黨,大大敗壞了宦風。如李宗閔與牛僧孺就是同年進士,并且同年登制科,兩人即牛黨之魁(見牛李黨爭);又如令狐楚、蕭■與皇甫■亦有同年之誼,三人遂成穆宗朝的牛黨中堅。隨著科舉制弊端的產生,其為中小地主廣開仕途的作用亦大大降低。有的時候,“榜出,率皆權豪子弟”,出現(xiàn)了“貢舉猥濫,勢門子弟,交相酬酢,寒門俊造,十棄六七”的嚴重情況。為克服這些弊病,宋代科舉考試采取了糊名、謄錄等作法。 唐穆宗和敬宗時,都下令“名登科第,即免征徭”。唐武宗時,更明確規(guī)定進士科出身的人稱“衣冠戶”,有免除差科色役的經濟特權。唐代“衣冠戶”是宋代官戶的前身。 五代時,中原列朝都承襲唐朝的科舉制度,惟“偏方小國,兵亂之際,往往廢墜”。 (胡如雷) 宋宋初太祖、太宗、真宗等朝,在革除唐代科舉制弊病的基礎上,建立起一套相當完整、嚴密的科舉制度,成為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熙寧四年(1071)前,有貢舉、武舉、童子舉、制舉等。貢舉又設進士、明經諸科(包括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傳、三禮、學究、明法等科)。熙寧四年,廢罷明經、諸科,命諸科舉人改應進士科,又另設新科明法。后又廢制舉。元■后,進士科分為詩賦進士、經義進士兩科,一度設經明行修、八行、宏詞等科。南宋時,進士一般仍分詩賦進士、經義進士。另有武舉、制舉、博學宏詞科等,但應舉及登科人數(shù)都很少。終宋一代,科目呈現(xiàn)逐步減少趨勢,進士科愈益成為最主要的科目,士人皆以進士科登第為榮。 ■ 宋代實行解試、省試、殿試等三級考試制。解試又稱鄉(xiāng)貢,由地方官府考試舉人,然后將合格舉人貢送朝廷。解試包括州試(鄉(xiāng)試)、轉運司試(漕試)、國子監(jiān)試(太學試)等幾種方式,每逢科場年,在八月十五日開考,連考三日,逐場淘汰。舉人解試合格,由州或轉運司、國子監(jiān)等按照解額解送禮部,參加省試。省試由尚書省禮部主管,在春季選日考試各地舉人,分別科目連試三日,合格者由禮部奏名朝廷,參加殿試。自開寶六年(973)開始,由皇帝親臨殿陛出題考試禮部奏名合格舉人,并重定名次。從此,每次省試后,必定舉行殿試,殿試所定名次與省試有所不同,舉人殿試合格才算真正“登科”。除解試、省試、殿試外,南宋四川還舉行與省試相當?shù)念愂≡嚕哉疹欉h離臨安的四川舉人。為了防止各級考試的考官作弊,規(guī)定有關官員的子弟、親戚、門客應試時必須回避,另派考官設場屋考試,稱“別頭試”。在不同時期,對不同科目和身分的舉人,實行不同的考試方式,有牒試、簾試、附試、同文館試、鎖廳試、比試、拍試、刑法試等。 各級考試的考試程式逐步完備。如省試,在開考前數(shù)日,考官全部同時進入貢院,開始進行考試準備工作,在考試期間不得私自外出或會見親友,稱鎖院。舉人向貢院交納試紙和家狀,加蓋官印。在考場內,舉人按座位榜對號入座,座位上標明舉人姓名;官府刻印試題及注解,分發(fā)舉人,舉人納卷后,封彌院負責密封試卷卷頭,亦即將舉人姓名、鄉(xiāng)貫糊住,或截去卷頭,編成字號;謄錄院負責謄寫出試卷副本,對讀所??备北臼篃o脫誤??脊俑鶕?jù)副本批分定等,再送復考官及知舉官復審并最后決定名次。 省試時,朝廷委派權知貢舉一員,主持該次考試。為分割事權,又委派權同知貢舉二至三員協(xié)助。另外,選派貢院監(jiān)門官數(shù)員,巡察院門,謹視出入;編排試卷官、封彌卷首官各數(shù)員,負責編排試卷字號、密封卷頭及考官所定等第;謄錄官、對讀官各數(shù)員,負責謄寫和核對該卷副本;每五百名舉人又設點檢試卷官一員,按課題(經義、詩、賦、論、策)分房考校試卷,批定分數(shù),初定等第;參詳官負責復查點檢試卷官所定等第和批分。殿試時,增派詳定官數(shù)員,負責詳審初考和復考官所定試卷等第。 參加科舉考試的各科士人,通稱“舉人”。舉人登科便授官,不再稱舉人,應試不合格則須再次應舉。舉人沒有出身,只享有免除本人丁役、身丁錢米的特權;曾赴省試的舉人,可以贖免徒以下的公罪和杖以下的私罪。舉人殿試合格,按五甲授予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等身分。前三名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殿試放榜,舉行唱名儀式,皇帝臨殿,由知舉官依照甲次、名次宣喚中第舉人姓名,當?shù)钍谟璩錾恚⒏髻n綠袍、笏、靴等。新及第人選日期集,赴聞喜宴,編同年小錄等。 宋代科舉向士大夫廣泛開放,除嚴禁有“大逆人”近親、“不孝”、“不悌”、“工商雜類”、僧道還俗、廢疾、吏胥、犯私罪等人應試外,對于各科舉人,不重門第,只要文章合格,就可錄取。每次殿試錄取的舉人總數(shù),比唐代禮部試要多十倍左右,大多數(shù)舉人出身于一般地主和殷富農民,還有部分工、商子弟,世代官宦的子弟居于少數(shù)。 朝廷還禁止及第舉人與知舉官結成“座主”或“師門”與“門生”的關系,防止考官為非作歹,與舉人結成朋黨;禁止臺閣近臣在知舉官入貢院前,“公薦”自己所熟悉的士人,或“囑請”知舉官錄取某一舉人;禁止舉人在試場夾帶文字、暗傳經義或點燭等,嚴防作弊。 宋代科舉制曾經起過一些積極作用。許多杰出的政治家、經學家、文學家、科學家等均由此途選拔出來,在客觀上也推動了文化教育的發(fā)展。 (朱瑞熙) 遼金元 遼王朝取得燕云十六州以后,即曾在漢人聚居區(qū)開科取士。圣宗統(tǒng)和六年(988)起,遼政府參照唐、宋之制,逐漸將科試制度化??颇恳栽~賦為主??荚嚪粥l(xiāng)試(州縣試,中式者稱鄉(xiāng)薦)、府試(中式者稱府解)、省試(禮部試),亦嘗用殿試之制。在推行科舉制的最初二十年中,每科不過取數(shù)人;后來逐次增加,多至一百數(shù)十人。遼代后期三年一試基本成為定制。遼代政府禁止契丹人應試。但從西遼德宗耶律大石舉天應五年(1115)進士一事可知,到遼末,上述禁令實際上已經廢弛。 金代采取科舉形式擢用漢士,始于滅遼之前。初無定數(shù),亦無定期。天會六年(1128)定“南北選”制。遼朝舊土儒士試詞賦,北宋舊土儒士試經義,分別稱為“北選”和“南選”。未久又定三歲一試之制??荚嚪譃猷l(xiāng)試、府試和會試(禮部試)三級。金熙宗時,南北選各以經義、詞賦兩科取士。海陵王時,增設殿試;并南、北選為一;并曾一度罷廢經義科。章宗時取消鄉(xiāng)試。府試地點,最初有三處,后來逐次增加為六處、九處、十處。取錄進士人數(shù),116O年后,每次都在五百人以上,最多時達到九百余人。取士科目除正科(即詞賦和經義)外,還有制舉、宏詞科以及雜科(經童、律科、策試等)。此外還有武舉。世宗時又設立女真進士科,以女真文字試策、詩,同漢人進士三年一試之制,稱“策論進士”。 元朝前期曾多次議行科舉,但都未實行。至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才正式宣布恢復科舉制度,次年即舉行考試。此后每三年一次(至元年間曾??苾纱危?。分為鄉(xiāng)試、會試、殿試三道。全國共設十七個鄉(xiāng)試科場,分布在京城、中書省直屬行政區(qū)以及各行省的省治所在地??偣蹭浫∪偃?,其中蒙古、色目人、漢人、南人各七十五名。會試在鄉(xiāng)試次年舉行,定額一百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二十五名。次月舉行殿試,分兩榜公布,蒙古、色目人為右榜,漢人、南人為左榜,各分三甲,賜進士及第(右、左榜各一人)、進士出身及同進士出身,并授以官職。考試時的命題答卷,基本上以程朱理學(見理學)對儒家經典的闡釋為依據(jù)。蒙古、色目人必須以漢文應試,但試題較漢人、南人為易。元朝科舉所取錄的人數(shù)和進士的地位,都要低于前代。 (姚大力) 明 明代選拔官吏,雖以歲貢、薦舉、進士分為三途,但偏重進士。朱元璋即吳王位后不久,即下文武二科取士之令。洪武三年(1370)詔設科舉,使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四年,定三年一舉。六年旋令罷去,改行薦舉。十五年復設科舉。十七年始定科舉之式,命禮部頒行各省,后遂以為永制,十八年廷試,擢一甲進士為翰林院修撰,二甲進士為翰林院編修或檢討,進士入翰林自此始,使進士觀政于諸司,其在翰林院、承敕監(jiān)等衙門者,稱庶吉士,進士之為庶吉士,亦自此始。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者仍稱進士。觀政進士之名亦自此始。英宗天順二年(1458)起,規(guī)定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明代宰輔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進者,十居其九。 科試每隔三年舉行一次,分鄉(xiāng)試、會試、廷試三級。 鄉(xiāng)試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南、北直隸由京府,各省由布政司主持。逢子、午、卯、酉年為正科,遇慶典加科為恩科。考期在八月,故鄉(xiāng)試亦稱秋闈或秋試。凡國子學生員及府州縣學生員之學成者,儒士之未入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由有司保舉,均可應考。學官及罷閑官吏、倡優(yōu)之家、隸卒之徒,與居父母之喪者,俱不許應試。中式者為舉人,其第一名通稱解元。嘉靖五年(1526),鄉(xiāng)試除錄取正卷外,另取若干名,謂之副榜。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明初只兩京鄉(xiāng)試簡派翰林官主考,各省則由教官充任。萬歷以后,始定翰林或科、部官派往。提調一人,在內學官,在外布政司官。鄉(xiāng)試之額,洪武十七年詔不拘額數(shù),洪熙元年(1425)始有定額,其后漸增。隆慶、萬歷、天啟、崇禎間,南北直隸增至一百三十名,他省無出百名者。(參見彩圖插頁第102頁) 會試于鄉(xiāng)試次年在京師舉行,由禮部主持。逢辰、戌、丑、未年為正科。若鄉(xiāng)試有恩科,則次年亦舉行會試,稱會試恩科??计谠诙拢蕰囈喾Q春闈或春試。各省舉人均可應考。中式者為貢士,其第一名通稱會元。永樂四年(1406)起,會試有副榜。正統(tǒng)后,中副榜者不參加廷試。舉人不第,入監(jiān)而選者,或授小京職,或授府佐及州縣正官,或授教職。會試主考二人,初由禮部臨期具奏,于翰林內欽命簡任,天啟二年(1622)后,以二輔臣典試,成為常例。同考初為八人,正德六年(1511)增至十七人,后增至二十人,其中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變。會試之額,初無定制。成化十一年(1475)后,定為三百名(題請及思詔加取者不在其中)。禮部會試考房,稱禮闈。初制,禮闈取士,不分南北。洪熙元年,南人北人分房取中,名額有定,謂之南闈、北闈。宣德、正統(tǒng)間,又分南、北、中闈。南闈,包括應天及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北闈,包括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陜西;中闈,包括四川、廣西、云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三闈取中的比例,南取一百六十五名,北取一百零五名,中取三十名,自弘治二年(1489)從宣德、正統(tǒng)間舊制起,除正德三年一度更動外,嗣后相沿不改。 廷試即殿試,緊接會試后舉行。初為三月初一,后大都定為三月十五。會試中式者均可應考。以一、二、三甲為名次。一甲止三人,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授翰林院編修。第二、三甲各若干人,均賜進士出身,其第一名通稱傳臚。二、三甲考選庶吉士者,皆為翰林官。其他或授給事、御史、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太常、國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縣等官。廷試由皇帝主持,用翰林及朝臣文學之優(yōu)者為讀卷官,共閱對策,擬定名次。 鄉(xiāng)試、會試均分三場,初場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后三日考第二場,試論一道,判五道,詔、誥、表、內科一道。又三日考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五道?!端臅贰ⅰ段褰洝匪米⑹杵鸪醺饔幸?guī)定,永樂間,頒《四書五經大全》,廢注疏不用。廷試只有一場,試策問??圃嚸}必須出自《四書》、《五經》。其文略仿宋經義,但必須以古人的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八股一說始于明初,一說始于成化),通稱制義。鄉(xiāng)試、會試之所,亦謂之貢院。諸生席舍,謂之號房。試卷之首,書三代姓名及本人籍貫、年齡,所習本經,所司印記。文字中回避御名、廟號,不許自序門第。試卷彌封編號。 明代重文輕武,但亦始終設武科取士。初只有鄉(xiāng)試、會試,崇禎四年(1631),始有殿試。弘治六年定武科六年舉行一次,十七年改為三年一次。正德十四年規(guī)定,初場試馬上箭,以三十五步為則;二場試步下箭,以八十步為則;三場試策一道。子、午、卯、酉年鄉(xiāng)試。嘉靖初定制,各省應武舉者,巡按御史于十月考試,兩京武學于兵部選取,俱送兵部。次年四月會試,翰林二員為考試官,給事中、部曹四員為同考。鄉(xiāng)試、會試場期均固定為月之初九、十二、十五。萬歷三十八年(1610)規(guī)定會試之額,取中進士以百名為率。 此外,還有宗科。明代宗室舊無就試者。萬歷二十三年,鄭世子載■請宗室得儒服應試,始詔奉國中尉以下可入試,輔國以上爵尊不得與。天啟二年始開宗科,朱慎■成進士,崇禎四年朱統(tǒng)鈽成進士,任庶吉士。 (楊祖希) 清清于順治二年(1645)實行科舉取士。其制既承明制,又有所發(fā)展,是科舉制的最完備的形式,包括有文科、武科、制科和翻譯科。 ①文科考試。分童試、鄉(xiāng)試、會試和殿試四級。 童試,為最初級的考試。清代的學校,和明代一樣是科舉的必由之路。府、州、縣學的學生,稱為生員。未取得生員資格的知識分子,不論年齡大小,都稱為儒童或童生。童生要取得生員的資格,必須經過縣試、府試和院試,總稱童試。 經三級考試,錄取的生員留州、縣學者稱州、縣學生員,撥往府學者稱府學生員。此外,清代的最高學府稱為國子監(jiān)。國子監(jiān)的學生分為貢生和監(jiān)生兩大類。貢生和監(jiān)生都要在監(jiān)肄業(yè),并由國子監(jiān)的官員定期進行考核。每逢鄉(xiāng)試之年,在國子監(jiān)肄業(yè)的貢生和監(jiān)生,經國子監(jiān)考試錄科,即可參加鄉(xiāng)試。各府、州、縣學的生員,則參加學政主持的科試。凡名列一、二等及三等之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就取得了參加鄉(xiāng)試的資格。其他三等的生員或因故未參加科試的生員以及在籍的監(jiān)生、貢生,在鄉(xiāng)試之年的七月,可以參加學政主持的錄科考試;錄科未取或未參加科試、錄科的生員,還可以參加一次錄遺與大收的考試,考試及格,也可參加鄉(xiāng)試。 鄉(xiāng)試,三年一科。亦分正科、恩科,主持鄉(xiāng)試的官員稱為主考,由皇帝選派。鄉(xiāng)試除直隸不派考官,參加順天鄉(xiāng)試之外,其他各省都在省城舉行。 鄉(xiāng)試沿明制,例于秋八月舉行,考試分三場,初九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荚噧热荩m以《四書》、《五經》為主,但在清中期以前,并不要求應試者遍治群經,如康熙五十五年(1716),論題就曾專用《性理》,后乾隆帝(即清高宗弘歷)認為考生各治一經,于他經并不旁通博涉,非敦崇實學之道,分經閱卷,又容易產生弊端,決定從乾隆五十三年(1788)戊申科鄉(xiāng)試開始,在五科之內,按《詩》、《書》、《易》、《禮記》、《春秋》的順序輪流命題,考完《五經》;然后將第二場論題裁去,以《五經》各出一題,一并進行考試。此后成為定制。鄉(xiāng)試中額,各省多少不一。如順治二年時多者一百六十八名(順天),少者四十名(貴州)。后來,各直省的鄉(xiāng)試中額,有分有合,有增有減。中額者稱為正榜,正榜之外,還有副榜。名列正榜者稱舉人,正榜第一名稱解元。名列副榜的稱副貢。副榜要取得舉人資格,還必須在以后的鄉(xiāng)試中取入正榜。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性的考試,稱為禮闈。舉人須經資格審查或復試,才能參加會試。會試的日期,清初定于二月,乾隆十年改為三月,此后成為定例。會試場次、考試內容等和鄉(xiāng)試略同。會試主考官稱為總裁,下有同考官,俱由禮部題請皇帝選派;一經宣布,立即前往貢院,不與外界往來,其職責等亦與鄉(xiāng)試略同。會試中式,沒有定額。最多的一次是雍正庚戌科。錄取了四百零六名,最少的一次是乾隆己酉科,僅錄取了九十六名。會試中式,稱為貢士。前十名名次,由皇帝欽定,第一名稱為會元。 殿試,是最高一級的考試,在會試之后舉行。清初是四月舉行殿試;乾隆二十六年定于四月二十一日,從此成為定制。殿試的內容是經史時務策一道。每策包括三至五題。出題時嚴加保密。殿試對策以一日為限,試卷彌封后,收掌官用箱盛儲送讀卷官評閱。殿試策題,是以皇帝的名義發(fā)問,所以評閱試卷的官員稱為讀卷官。評閱完畢,以前十卷進呈,由皇帝親定名次?;实塾H定進呈十卷的甲第名次之后,由填榜官填榜。填榜后一日,皇帝親臨太和殿舉行傳臚大典,宣布殿試結果。王公百官和全體貢士屆時參加。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參見彩圖插頁第125頁)。傳臚后,新進士還要在保和殿參加朝考。內容是論、疏、詩各一道,試題由皇帝親命,當日交卷。朝考試卷,由閱卷大臣擬定一、二、三等進呈,前十卷的名次,亦由皇帝親定。一等第一名稱為朝元。按照清代的規(guī)定,一甲三人,在殿試揭曉后立即授職,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他進士,則按復試、殿試、朝考三次所得等第的數(shù)字,分別授以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推官、知州、知縣。至于在殿試、朝考時文字謬誤或犯規(guī)的進士,則以知縣歸班,不予分發(fā)。進士是科舉的終點,也是仕途的起點。在清代的政治舞臺上,許多飛黃騰達的人物,均是進士出身。 清代文科,沿襲明代的制度,以八股文作為考試的主要內容。專取《四書》、《五經》命題;由于題目來源不同,又分別稱為《四書》文和《五經》文。這種用于科舉考試的特殊文體,不論內容和形式,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在內容方面,作者必須代圣人立言,不僅要依據(jù)《四書》、《五經》等儒家的經典,而且要遵守一定的注釋?!端臅分髦祆浼?;《易》主程頤傳、朱熹本義;《書》主蔡沈傳;《詩》主朱熹集傳;《春秋》主胡安國傳;《禮記》主陳■集說。后來,《春秋》改用《左傳》本事,參用《公羊傳》、《谷梁傳》。在形式■方面,每篇文章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落下或收結等部分組成。在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個部分,各有兩股互相對應的文字,共有八股。八股文名稱由此而來。全篇的字數(shù)也有一定。順治二年規(guī)定:每篇限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增為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又增至每篇七百字,違者不錄。《四書》文和《五經》文,雖然同是八股文,但是,在科舉考試中,《四書》文比《五經》文更為重要。八股取士,既禁錮人們思想,亦抑制科學文化發(fā)展,流弊甚大。 光緒二十七年八月(1901),下詔改革科舉:鄉(xiāng)會二試,頭場試中國政治史事論五篇,二場試各國政治藝學策五道,三場試《四書》義二篇,《五經》義一篇,“凡《四書》、《五經》義,均不準用八股程式?!痹谥袊Y產階級興學校、廢科舉的革命輿論壓力下,慈禧太后根據(jù)劉坤一、張之洞等人的建議,于1905年9月宣布:“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xiāng)、會試一律停止?!备魇q科考試亦即停止。在中國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從此結束(見清末“新政”)。 ②武科考試。亦分童試、鄉(xiāng)試、會試和殿試四級。武童試,三年一次,于學政到任的第一年舉行。它和文童試一樣,先經縣試、府試然后院試。武童考試分三場:頭場馬射,二場步射,三場原試策論,后改默寫《武經》。合格者為武生。武生舉優(yōu)者,準予參加鄉(xiāng)試;鄉(xiāng)試亦三年一次,于十月舉行,中式者稱為武舉人。次年九月,各省武舉人會集北京進行會試,中式者稱為武進士。武殿試,于會試后一月舉行。先試中式武舉人策題于太和殿,再于西苑(今中南海)試馬、步射及弓、刀、石。由皇帝親定甲第,再行傳臚典禮。一甲三名賜武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武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武進士出身;一甲三名,分別稱為武狀元、武榜眼、武探花。傳臚后,武進士分別以武職錄用。 清代的武科,雖更加完備,但不過舊制相沿,對封建政治的影響遠不如文科。光緒二十七年下令廢武科。 ③制科由皇帝特詔舉行。 清代的制科,有博學宏詞科、經濟特科、孝廉方正科、保舉經學和巡幸召試。但是,孝廉方正科僅在皇帝即位之年舉行,重在品德;保舉經學和巡幸召試僅在個別地區(qū)和特定范圍內偶一行之。人們常常談到的,只不過康熙、乾隆年間的博學鴻詞科和光緒年間的經濟特科而已。制科程序簡單,一般由皇帝下詔開科,文武內外百科各舉所知;被舉者到京進行廷試,考試內容為制策或詩賦,然后從中擇出合格者,分別授以官職。 ④翻譯科。是清統(tǒng)治者為八旗子弟特設的科目。有滿洲翻譯和蒙古翻譯。滿洲翻譯,滿洲、蒙古、漢軍均可報考,蒙古翻譯,則只限于蒙古人。所謂“翻譯”,即將滿文或蒙文的《四書》、《五經》中的一段文字譯成漢文;或將漢文譯成滿文、蒙文,此科亦分童試、鄉(xiāng)試、會試,然無殿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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